本报记者 舒鸣 李显峰/文 李雨婷/图
老师的联名投诉信
“我于2006年9月应聘到学校,2年多了,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!”2008年12月24日,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(以下简称“江西工业学院”)的谌老师向本报反映,像他这样遭遇不合理用工的员工,该校有近百人,“其中,六成是大学刚毕业就应聘进来的年轻老师。”老师们多次向院方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,却一直都没得到解决。
江西工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大专院校,在南昌市有青山湖、瑶湖两个校区,在校学生9000多人。
谌老师告诉记者,他是该校电子信息系的一名专职班主任,2006年应聘来校时只签订了“班主任岗位协议”,挂在学校学工处名下。而该校自2002年就开始招用这种“外聘”的专职班主任,因此像他这样“没签过劳动合同,学校也不代交社保”的年轻老师有很多。为此,老师们多次向院方反映,但一直没得到正面答复。谌老师说,2008年12月22日,他和同事再次找到主管学工处的卢晓霖副院长,卢副院长却说:“我们学校一直都是这样的,现在用工是双向选择。”对此,谌老师感到十分气愤和不解:“难道学校一直这样做就是对的?难道双向选择就可以置法律法规于不顾?”在老师们声明要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后,卢副院长竟称,随便他们去找哪个部门。谌老师说,院方的一贯做法和回复,让老师们感到心寒,而学校的相关规定也不够人性化。在他出示的一份《班主任管理规定》上,记者看到,瑶湖校区的专职班主任必须全天候在校,周末也要上班,寒暑假工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。谌老师说,由于学校用工不合理,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,许多老师为此中途离职,导致“一届下来,一个班换了好几个班主任”,对教学氛围非常不利。为此,20多名老师决定联名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媒体投诉学校,他们还反映,2008年9月份、10月份的工资都拖了2个月才发。
就此事,记者前往江西工业学院瑶湖校区本部进一步核实情况。对记者的来访,该校院长姚小英称忙,让记者找分管学工处的卢晓霖副院长,而卢副院长则安排院办的周主任出面。采访中,对于老师们反映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问题,周主任起初称对情况不是很清楚,随后又承认,该校专职班主任队伍的流动性确实很大,学校实行的是二级管理,由学工处负责招聘来的专职班主任只签订“岗位协议”,这是惯例,现在老师们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保,校方会在2009年1月15日之前予以解决。对于之前未缴纳的社保学校是否会向劳动部门补交,周主任称,如果交得进去的话会补交。他还向记者说明,员工反映拖发工资,是因为学校当时忙于评估工作。
2008年12月25日,记者将此情况反映到省劳动保障厅。劳动仲裁处张科长说,之前形成用工关系但未缴社保金的情况,应当由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后再补交。劳动仲裁处万处长说,全日制用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,学工处不具备法人资格,也没有用人权,校方应该和老师签订正式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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